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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解决危旧房搬迁缓慢:选择货币安置奖评估价10%

发表于2007-05-24
杭州将通过鼓励货币安置和异地安置,重点解决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和危旧房的“搬迁缓慢”问题,比如,对选择货币补偿的,可给予不超过评估价10%的奖励等。 
杭州市房管局着手开展《关于明确危旧房改善项目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等危旧房改善和历史建筑保护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目前,三个相关政策已上报市政府批转。《关于加强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内保留建筑产权人自行保护修缮管理的若干实施意见》修改完善后,近期上报市政府。 
对外迁扩面给予一定优惠 
今年,杭州计划启动危旧房改善面积57.5万平方米。其中,上城区38.5万平方米,下城区4.3万平方米,西湖区2.5万平方米,江干区4.6万平方米,拱墅区4.9万平方米,滨江区2.7万平方米。 
《关于加强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和危旧房改善工作的若干实施意见》,主要围绕鼓励货币安置和异地安置,重点解决“搬迁缓慢”问题: 
对选择货币补偿的,可给予不超过评估价10%的奖励;对外迁扩面给以一定程度优惠;而对原住房面积不足48平方米且住户不要求提供安置用房的,给予货币保底。 
《关于加强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内保留建筑产权人自行保护修缮管理的若干实施意见》,主要围绕“鼓励外迁、允许自保”原则,重点解决历史文化街区内保留建筑产权人要求自行保护的问题。 
《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定》,则主要围绕“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重点解决部分历史建筑利用不当问题。 
权限下放改变“审批繁杂” 
杭州市《关于明确危旧房改善项目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主要围绕“审批简化、权限下放”原则,重点解决“审批繁杂”和风景区内危旧房改善的审批问题: 
明确危旧房改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和简化审批流程,即危旧房维修改善项目、拼接改善项目和六层以下重建改善项目,由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委托区政府,按相关规定办理;重建改善后层数在六层以上的项目,由市危改办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联合审批,联合审批意见报市政府简复同意后,各相关单位根据市政府简复办妥各项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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