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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产权房,想说爱你不容易

发表于2007-06-27
真是一个时代流行一阵风,曾经风靡一时的经济适用房也被今天的小产权房盖过风头。近日,有新闻说,随着商品房价居高不下与新农村建设,北京出现许多售价仅为2000多元/平方米的小产权楼盘日前在公开叫卖。买房手续极为简单,而且只收很少手续费,格外抢手。

 

尽管人人都知道便宜没好货的道理,如此便宜的小产权房自然没法和大产权的商品房相比。但是当你看到商品房房价太高,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与自己完全绝缘,而同时自己的住房梦又难以打消时,你究竟有没有胆量敢冒这个险呢?小产权房你会买吗?

 

村委会自己当起“开发商”

 

如今小产权早就不是出不得厅堂的“麻脸女”,现在已经是瑕不掩瑜。因为它能给普通百姓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低廉的价格。据统计显示,北京“小产权房”主要集中在通州、顺义、怀柔、密云等远郊区,房价多在每平方米2500元至4000元之间,仅为四环内动辄上万元的商品房价格的25%至30%。

 

是啊,在北京二环内20平米的房子就要30万,而这30万就能买到近100平米的五环外“小产权房”。

 

当小产权房的这些种种“优势”遇上人们从众心理的驱使,小产权自身不可调和的劣势也早就被抹煞了,小产权房走到今天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其实北京郊区的许多“小产权房”都是以“旧村改造”或者“旧城改造”的名义进行的,许多楼盘都是以“某某村旧村改造项目”立项的,利益驱动显而易见。他们就是将原来的旧村改造,建成楼房,节省了地方,本村村民的居住条件满足后,将多余部分进行销售,这样既可以让村集体有所获益,也解决一些村民的安置工作,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据了解,“小产权房”一般由开发商和村委会合作,或者村委会自行组织建设,在宅基地等用地上开发住宅,而后自行销售,并向购房者发放由乡镇政府制作的“房产证”。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与一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也有所不同,其名称是“XX项目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由乡镇人民政府监制,出卖人为某村民委员会。可见小产权房由“村委会”自行当起了“开发商”。

 

尽管低廉的价格造成了购房者对“小产权房”的趋之若骛,但在“小产权房”热销的背后,却是难掩的风险和显而易见的利益驱动。深处两难境地和尴尬局面的老百姓们如何拿捏好这两者的关系,如何权衡这两者的轻重则尤为重要。

 

购小产权房风险解读

 

尽管“小产权房”一片热销景象,但在众多的业内人士看来,“小产权房”存在多重风险,最大的问题是实际上没有产权,不受法律的保护。购买小产权房究竟存在那些风险呢?

 

一、小产权房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二、如“乡产房”、“村产房”等小产权房没有国家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若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

 

三、购买乡产权那样的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

 

购买小产权房要三思而后行

 

以上只是专家给出的风险提示,作为提示,大家都可以借鉴或参考以上意见,但是购房的愿望是你自己的,购房的实际情况也是你自己的,专家代替不了你,他也不可能完全了解你,他更不会为你的任何行为负责,不管是买还是不买,都由你说了算,我想您也不是小孩子了,也该有自己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也该有自己拿主意的权利。

 

不过说句良心话,如果你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住房梦,更不想从中得到什么外快的话,而又囊中羞涩、捉襟见肘,尽管国家不予支持消费者购买小产权房,所以如果能提前做好心理准备买一套这样的房子又何尝不可呢?毕竟便宜嘛!再说也不犯法!

 

另外对于专家讲的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我个人觉得这在一定程度上不但不会加大某些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反而可能会使一部分人免于沦为房奴的危险。

 

国家积极出手填补法律空白是正理

 

在目前高房价压力的现状下,人们选择购买小产权房也是无奈之举。因此当前最需要的就是政府能够站出来替百姓做主了。面对小产权房不管是一种什么样的政策,如何合理安置已经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是当前问题的关键;是一刀切的推倒?还是由购买者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取得真正产权?政府都应该有一个明朗的态度,或者积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填补法律空白。

 

如果政府此时不作为,等到许多老百姓真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时再有所作为恐怕就为时晚矣。

 

像亿霖万里造林坑害百姓这样的事就不要再上演了吧!如果当初地方政府有所作为的话,百姓也不至于遭受那么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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