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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股市VS楼市:谁先崩盘?

发表于2007-09-20
9月2日,上海股市高开高走,沪指一举突破5300点大关,最高达到5327.54点,再创历史新高。紧接着在长春市就又拍出了新地王,12.05亿元拿下18.5万平方米土地,以单价每平方米突破6000元创下了迄今为止长春市净地拍卖单价之最。股市楼市的同时爆料似乎预示着两者的“接轨”现象越来越明显,如此强劲势头继续下去,二者是否将面临崩盘?对于那些投资者来说,他们又该何去何从? 
股市牛气冲天  中小投资者不可看花眼 

沪市此次一举突破5300点大关,不仅实现了9月A股市场的开门红,更促进了市场整体乐观气氛的再度高涨。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上市公司业绩的高速增长成为促使股市上涨的主要原因。良好的宏观基本面加之流动性过剩和人民币升值因素的影响,股市一路牛气冲天。

就目前股市情况而言,整体走势看好,但局部震荡仍然存在。支撑股市向好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宏观经济基本面从未发生改变,上市公司业绩获得提升,人民币升值还将持续以及与之相伴的产业升级和消费换代,都使股市牛气有望继续维持。但由于国家政策的宏观调控,加息、以及提高印花税税率等都直接导致了股市降温,加之前期涨幅过大,客观上还有回调的要求,因此股市在整体向好的情况下出现局部动荡也是情理之中的。

    不可否认,股市的短期暴涨诱使很多中小投资者加入其中,虽然这样可以带来更多资金,但却对股市走势控制权造成严重威胁,股市长期增长的基础也面临被削弱的风险。股市的强劲增长势头,促使上市公司将本应投入招募说明书中描绘的实体项目的资金投进了股市,资金在虚拟市场中空转,上市公司发展后劲不足,这些都有可能牵扯到股市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面对股市的牛气冲天,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更应理性选择,应认识到可能存在的风险,不要被牛气冲昏了头脑。

楼市群雄争霸  未来路途谁人能主沉浮?

    纵观我国楼市近段时间的表现,已不是一个“涨”字可以形容的了。除去房价地价的一路飙升,还有各家房企拿地热情以及购房者投资意识的增强。如今的楼市可谓群雄争霸,地王频现更是成为房价继续高涨的首要推动力。

最近一个时期的中国楼市,可以说是“地王”迭出。7月24日,92亿天价的“中国地王”诞生后。在长春市土地出让仪式上,中海地产又以5.5亿元、每平方米6300元摘得“西水地块”,创下长春土地出让单价的历史纪录。只是这一纪录在不到一个小时内,又被绿地集团以12.05亿元、单价每平方米6403元的纪录刷新,由此创下了迄今为止长春市净地拍卖单价之最。

作为市场房价的主要成本来源,土地成本一直占据着重要部分。如此频频出现的“天价”竞拍不仅将成为房价上涨的“推手”,更凸显出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森林法则”。日益稀缺的土地资源被资金雄厚的开发商获得,而大量普通开发商只能望地兴叹,长此下去,将导致房价被少数“寡头”垄断。有多少“地王”也就预示着未来有多少“楼王”。

在“地王”助推下房价未来的高涨是可以预见的,这对于倾向房产投资的人来说似乎是个好消息,但房价的继续高涨带来的负面效应将影响整个楼市的最终方向。大盘争地在考验开发商资金实力的同时,也考验着消费者的购买力,未来楼市谁主沉浮还有待多方共同努力。

 股楼合璧共舞投资领域

就目前整个投资市场而言,股市和楼市堪称两员猛将,是整个领域中最具有号召力和影响力的投资市场。一直以来,不论是股市还是楼市,对于投资者而言,都是抱着一种“买涨不买跌”的心态和原则。但面对如今的股楼合璧,以及未来发展存在的风险,他们又该何去何从?

首先,投资者应对自身的投资阶层有一个明确理性的定位。从理论上说,当资金投入总量一定时,投入到股市和楼市的资金量之间就会呈现出此消彼长的关系;但由于股市和楼市是两个性质不同的市场,他们的参与者也就不属于同一群体。股市的进入门槛低,有几千元就可参与,但楼市的进入门槛高,没有10——20万元根本无法支付首付款,更谈不上一次性付清房款了。因此,投资者必须在投资前有一个自身定位的判断,以免在起跑点上失误。

其次,投资不宜过于短期化,不应追求短期效应,而频繁调整投资对象,到头来收益水平受到影响。不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讲,投资理财都是切忌过度追逐投资热点。假如目前股市降温影响了投资收益,那就可以抽回部分资金投入楼市,但不宜将全部资金都从股市抽走。因为只有合理的投资组合才能保证你的投资获得最丰厚的收益。

总之,不论是股市还是楼市,都是老百姓参与投资的重要市场。目前存在的暴涨情况在对整个经济产生推动力的同时,也暗藏了很大的风险。各种问题在投资热潮的带动下随之而来,投资者和消费者在面对任何一个市场时都应从全局以及理性角度入手,避免因一时不慎惨遭崩盘之祸。

文章引用自:
发表于2007-09-21
发表于2007-12-04
肯定是股市
发表于2007-12-19
发表于2008-01-02
发表于2008-01-18
发表于2008-01-19
发表于200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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