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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该不该改变人人买房观念 住房消费存三误区

发表于2007-06-20
江苏建设厅长首次直面“居住误区”;本报民意顾问针锋相对建言献策—— 

到底该不该改变“人人买房”观念 

政府一直在调控房价,但实际上,各地房价还在疯涨——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本月14日发布的调查结果,今年5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环比均继续上涨。其中南京5月房价同比上涨9.2%,位列全国第六。房价上涨的同时,中国加入WTO首席代表龙永图近日发表谈话,认为中国“每个人都想买房,其实这种观念是非常错误的”。此番话语在评论家和网民中引起“轩然大波”。 

江苏省建设厅有关领导昨在江苏省政府网站——中国江苏网上,与百姓进行网上交流时,称“只要做到了‘各就其位,各得其所’,便实现了适度的住房消费。所谓人人买房、家家户户买房是不现实的”。 

百姓住房消费存在三个误区 

昨天访谈的主题是“树立合理的住房消费观念”。江苏省建设厅副厅长彭向峰说,科学合理的住房消费观念,就是资源节约型住房消费观念。总的来讲,就是要做到“三个相适应”,即与我国资源状况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个人消费水平相适应。树立科学合理的住房消费观念,首先必须解决当前在住房消费问题上存在的三个误区。 

一是认为改善居住条件就是要扩大住房面积的观点。 “并不是居住面积越大越舒适”,彭向峰举例说,那种品质低、功能少、环境差的住宅,即使面积很大,也达不到高舒适度的要求,在农村中许多农民盖的住宅不乏这样的例子。 

二是认为拥有豪华住宅表示身份高的观念。 

三是认为住房问题是个人的私事。 “社会资源属于全体人民共有,我国的土地资源十分稀缺,能源供应相应紧张,在这样的条件下,任何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都应当自觉地树立节约资源的观念,以节约为荣,以浪费为耻,勇于承担起社会责任。”彭向峰说,在住房消费问题上,个人不仅有经济能力上“能不能”的问题、“愿不愿意”的问题,还应具有“应不应该”的问题。 

人人拥有产权房无法做到 

“适度消费”——分层次、有差别的消费,是彭向峰所倡导的合理的住房消费观念。 

彭向峰说,现在社会上流行着一种“人人买房”、“家家户户买房”的舆论,驱动了一些人即使承受能力不足,也节衣缩食、不惜降低生活水平而勉强买房。 

“这是一种明显的误导。”彭向峰说,事实上,居民的收入虽有大幅度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总体上仍处于收入水平较低的状态。不同收入群体,只能根据收入的实际情况,购买或租赁与自己承受能力相适应住房,高收入者购买大面积、高档次住房,中等收入者适宜购买中小户型、中低价位适中的普通商品住房,而低收入者买不起房,只能租赁含有政府补贴的社会保障性廉租住房。 

彭向峰认为,只要做到了“各就其位,各得其所”,便实现了适度消费。所谓人人买房、家家户户买房是不现实的,即使在当今经济最发达的美国住房自有率也只是达到65%左右,其面积和质量也是有很大差别的,还有三成以上居民家庭租房入住。更何况尚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我国。 

“不但现阶段做不到人人拥有产权房,而且未来经济发达了,也难以做到,应当大力发展租赁市场。”彭厅长说。他在前面指出的“人人买房是不现实的”中的“房”,指的其实是产权房。 

住房消费水平应随收入而动 

目前,社会上有一种买房“一次性到位”的说法,希望通过一次购买解决终生居住问题。甚至有的人刚步入中年,便早早地把子女的房子都买好了。 

对此,彭向峰表示,这也是一种不符合住房消费规律的误导。他说,当今欧美发达国家,许多人把拥有一套产权房看作是终生奋斗的目标,这决不是偶然的。住房消费程度是由收入状况决定的,经济收入是随知识积累和业务技术熟练程度的提高而不断递增的,与此相对应住房消费水平也只能是随收入增加而逐步提高。如刚参加工作的头几年收入低,积累少,买不起房,只能租房入住;待工作年限增加,收入有了提高,积累增多,便可以购买面积不大的二手房,或者购买小户型新商品房;进入中年收入更高、积累颇丰时才能购买面积大一点、档次高一点的住房,美国人一生要搬六至七次家,道理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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