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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楼停停到底整治了谁?

发表于2009-11-13
  一个分六期开发,一期规划面积达52万方的超级大盘——哈尔滨东方莫斯科,在21栋高层临近封底,销售超2000多套房屋后,最近被规划局勒令停工。停工的原因很简单:无证不全,只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而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同时,国土资源局注销了其开发商黑龙江省丰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被广大网友戏称为楼停停!
发表于2009-11-13

楼盘被勒令停工!哈尔滨的公权单位在对开发商整治时,2000户购房者一不小心掉进了火坑,极有可能变成政策的牺牲品!楼停停,表面是整治开发商,实际上整治的广大购房者,让大家的血汗钱随时面临打水漂的危险。

发表于2009-11-13
现在指责无良开发商现在已经没有过多的意义,埋怨广大购房户不懂购房常识现在也于事无补,毕竟在三四线城市,很多购房者对52书了解甚少。但我们不得不问,为什么在开工8个月后,政府的公权部门才勒令停工?
发表于2009-11-13

“东方莫斯科城”地处哈尔滨主城区,曾火热预售。但其在大幕徐张之时却未惊动有关部门,在开建和热卖的8个月中,也没有进入有关部门的监管视野;甚至大张旗鼓的参加了政府部门举办的房展会。而时至今日,整个楼盘拔地而起,愈2000户购房者完全被绑架到楼盘之上,公权却开始发飙,罔置广大消费者利益于不顾,而强行勒令停工。

发表于2009-11-13

在这8个月时间里,公权部门去哪啦?难道被妈妈叫回家吃饭啦?

发表于2009-11-13

楼停停的背后,我们不得不质疑:在相关利益驱动面前,有关部门睁着眼睛视若不见,懈怠渎职不作为。

发表于2009-11-13

为人民服务,这句在大部分公权单位都能看见的社会宗旨,现在却被某些部门演变为管理人民,在行使公权时甚至伤害人民利益,从而背离公权本质。哈尔滨某些公权部门处理楼停停,实际已经变质——一是长时间不作为,二是在处罚开发商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之间没有划清界限,让消费者成了无辜的牺牲品。

发表于2009-11-13

楼停停的出现,不只是无良开发商,更是公权变质的使然。如果2000户购房户状告这些不作为的公权单位,如果法律公正,这些公权单位最终是整治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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