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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魅力古城新目标人居环境再提升 绍兴成为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试点城市

发表于2007-06-19
记者昨日从市建设局获悉,建设部近日公布了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试点城市名单,绍兴等11个城市入围。据介绍,因为创建级别较高,又存在地域差别,有关标准将在创建过程中形成并完善。这也意味着绍兴将会成为起草标准的成员城市之一。

    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试点城市为青岛、扬州、南京、杭州、威海、苏州、绍兴、桂林、常熟、昆山和张家港。建设部通知要求,试点城市要以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为基础,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重点,详细制订试点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动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据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目前我国城市创建领域标准较高的一项,确定为试点城市,前提是已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根据要求,绍兴将于今年10月底之前将试点城市的工作方案报该部城市建设司备案。

    近年来,我市按照“水为城之源、文为城之魂、绿为城之美、人为城之本”的城市发展理念,把城市化工作作为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载体,掀起了城市建设一轮轮高潮,并在去年喜获中国人居环境奖。绍兴城市面貌基本实现了“城市变大、景观变美、环境变优、特色变浓”的目标,为我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打下了扎实基础。

    去年3月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实施意见》、《绍兴中心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今年5月30日,随着全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领导小组会议的召开,创建工作步入全面实施阶段。据了解,围绕加强规划、加快建设、加强保护、加大整治、加强管理和加强宣传六大内容,我市已排定了通向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之路的六项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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