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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低收入阶层无力买房 廉租房建设雷声大雨点小

发表于2007-11-01
拓宽融资渠道 落实廉租房建设

低收入阶层无力买房

居住在北京市二环内阜成门附近平房里的居民们最近心情颇不平静。人们在议论着,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我在这个胡同里住了50年,1967年我就住在这里,现在旁边高楼林立,我们却挤在这又小又窄的平房里。”现年57岁的涂大爷从小就在胡同里长大,一家三口住在一间20平米的平房里。

“以前我们是既盼拆迁又怕拆迁,希望通过拆迁住上大点的房子,又担心拆迁拿到的钱不够买房子的。”涂大爷本想着房子拆了后,再加上省吃俭用存下的10万,应该能在北京买套房子,但北京高企的房价彻底粉碎了他的新房梦。

“现在住的房子是二层的平房,我们住在一楼,就算拆迁给我40万,我也买不起房啊。新闻上说现在北京四环内的房子均价都一万五了,让我们老两口去贷款买房,哪有钱还啊。”涂大爷和爱人都是北京市的下岗工人,两个人月工资合在一起不到2000元。孩子刚从职业高中毕业,还没找到工作。

像涂大爷这样,面临买房困境的普通老百姓还有很多,他们迫切需要改善居住环境,却在高房价面前无能为力。

“这些人都是需要政府救济的低收入阶层,他们居住条件的改善需要完全依靠政府提供的帮助。”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张琦副院长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解决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是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住房困难户:重居住权不重产权

涂先生家左边的邻居赵先生三年前从位于阜成门的平房搬到四环外四惠的平房,他们在四惠以200元的月租租下一间不到20平米的房子。记者看到,这间平房中间用柜子隔开,里面是父母的卧室,外面是孩子的房间和餐厅。

“以前我们住在阜成门时,没有别的经济来源,搬到四惠后,阜成门的房子出租每月可以有700元收入,他还可以在这边开私家车帮朋友拉点活,这就勉强够温饱了。”在四惠简陋的房子里,赵先生的妻子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相比其他住在阜成门的街坊,她觉得自己的生活还算宽裕。

“他姐姐的条件要比我们好,几年前就在昌平区北七家买了房子,那时才2000元/平米,现在一家人住在大房子里。”赵先生妻子所说的北七家位于北五环外,他姐姐买的房子就是政府一直在强调属于非法建筑的小产权房,但在她看来,即使没有产权能够有属于自己的大房子也已经很不错了。

“没有人不希望能搬到好点的房子里住,但是大家都觉得希望非常渺茫。现在这个房子的面积虽然小,但是位置好。要是拆迁,又不给我们房子住,我是肯定不会搬走的。”住在涂先生家右边的邻居陈大爷反复向记者强调他“捍卫”自己房子的决心。如果不能改善居住环境,他是一定要守护着这间小屋。

“去年我们都不敢想自己也可能住进楼房,听说现在有廉租房了,我们只要每个月付给政府很少的房租就可以在房子里一直住下去。”陈大爷满怀喜悦地对记者说,他盼望着能早日住进政府提供给他们这些普通老百姓的房子里去。对于没有房子的产权他并不关心,他说,“我相信政府不会随便把房子收回去的,只要让我有大点的房子住,没有产权有什么关系。”

廉租房建设“雷声大雨点小”

记者调查了解到,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廉租房建设近年来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我们以前都不知道有廉租房,还是去年看新闻才知道的,要是能早点有这个政策,我们也许早就可以住上新房子了。”涂大爷对此非常感慨,但他依然认为,只要以后能够住上新房子,时间晚一些也比没有要强。

资料显示,中国现行的住房保障制度,是从1994年开始逐步建立起来的,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房租补贴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形式。其中,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是解决中低收入居民住房的主要保障政策。但从实践来看,相比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一度处于相对迟缓的状态。

有业内人士认为,地方政府的不作为是导致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关键因素。

“相比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需要更多的政府财政投入。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并不高,大部分时候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张琦副院长对本报记者表示。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洪亚敏教授对此表示赞同,“更关键的是,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除了大城市在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上执行力度稍微强一些,廉租房处在最不被人关注的角落。地方政府在制定政策时,短期、应急、随意性的措施多。”洪亚敏认为地方政府在矛盾突出时才出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问题,政策难以实现稳定、持续性是导致廉租房建设停步不前的重要原因。

“必须有一套严格的制度保障,对各个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权利和义务有明确规定,只有权责明确才有可能将十七大的精神落到实处。”张琦对记者说.

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廉租房建设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廉租房建设处在停滞状态,与缺乏资金投入密切相关。”张崎认为。

事实上,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存在的最大困境是缺钱。由于每年出让的土地数量和价格不一样,作为廉租房建设资金重要来源的土地净收益并不稳定,而廉租房建设需要稳定的投入。

“之前是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5%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想扩大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就必须增加财政投入。”张琦表示,随着政府逐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力度,未来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重可以提高到15%,甚至20%。

洪亚敏认为政策手段创新是放大保障的关键,不仅应提高财政性转移支付比重,增强地方政府保障能力,设立中央和地方保障基金,还可以发挥社会力量投入到廉租房建设中。

“由于中国正处在特殊的发展阶段,政府财政投入在短期内很难有大幅增加,社会资金的加入将有利于解决廉租房缺钱问题。” 洪亚敏说。

在具体的操作上,可以由社会投资出钱,政府贴租,调动社会资金进入到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房建设中;可以将廉租房的租金收益作为社会投资方的回报,每年划拨给社会投资者。

“关键在于,政府必须对投入到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民间力量和政府力量一视同仁,确保两种权利平等,这样才能激发民间资本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积极性。同时,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洪亚敏表示。

张琦同样认为应当有不同的形式、不同的方法筹措廉租房建设需要的资金,但他强调,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当是政府主导的行为,只有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中,才能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吸引社会力量投入到廉租房建设中,可以借鉴香港、新加坡的作法,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进行操作。国家可以买下开发商已建成的楼盘做廉租房,也可以对投资廉租房建设的开发商进行资金补助,但一定要严格管理制度,避免廉租房建设成为个体赢利的工具。”张琦反思近年来并不成功的经济适用房建设,他认为任何新举措都必须在实施前有严格的制度保障,才能避免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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