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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时评:对小产权房堵不如疏 让其尽快合法化

发表于2007-06-29
最近,小产权房的问题又热了起来,国土资源部门一方面提醒市民不要购买,说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开始制止和处罚向城市居民出售房屋的郊区村集体,甚至拆除没收了一些小产权房以儆效尤。
其实,房屋是老百姓一生中最大、最重要的财产,因此根本用不着提醒,所有购买小产权房、乡产权房的市民,在交钱时都会仔细算计、掂量这类房屋的产权政策风险。都知道产权证方面的问题,可还是买了。为什么?因为大产权房太贵,买不起!谁不想让自己买的房子获得法律保护呀,但毕竟现实的生存要紧。
对小产权房进行挞伐和封杀,理由之一是为了保护耕地资源,这个理由可谓冠冕堂皇。试想,保护耕地多重要啊,“但有方寸土,留与子孙耕。”谁都知道这个道理,可问题是,如果你不让穷人买小产权房,只能买大产权房,难道大产权房就不占用耕地了吗?
所以,所谓的保护土地资源,即便是有这个想法,客观上也实现不了。
那么,为什么有的地方政府迫切要封杀小产权房呢?原因很简单:主要目的是为了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由于小产权房的“搅局”,地方政府的土地生意受到分流。目前许多地方政府大吃特吃土地价差,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而开发商与村集体的直接合作或者村集体的自行开发,则绕过了地方政府这个“中间商”,这无异于断了地方政府的“财路”。
小产权房价格之所以如此之低,在于省去了三部分费用:一是购地成本,二是各种税费,三是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管制造成的巨额腐败成本。所以,即使以城市商品房价格的30%出售仍有很高利润。由此可以推断:目前让大多数人买不起的大产权房,是因为房价构成中,70%的部分是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以及巨额的腐败成本。
小产权房之所以不受法律保护,原因是我国法律规定对农村土地的不得流通的规定,但是,与此同时,村民有权出售自己的房屋,只是不可出售给“城市居民”而已。这样的规定不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客观上已经落后于社会发展的现实,到了该修改的时候了。
对于小产权房应该如何处置?堵不如疏。政府不如顺势而为,通过一些途径,让这些住房尽快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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