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拓展廉租房建设资金渠道

发表于2007-09-13
资金始终是建立住房保障体系上的最大问题,尤其是上海准备进一步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确保资金的定向落实,成了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关键。

好消息接踵而至

本市近日召开的“贯彻落实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精神”传出可喜信息,为加快建设廉租房,市政府将动用公共财力予以强有力的支持。

根据全国住房工作会议要求,建设廉租住房的资金主要来自于两个地方,一是地方住房公积金增值的净收益、二是地方土地出让金的净收益(至少10%)。同时政府还放宽四项政策,一是一律免收各种行政收费,二是建设用地一律划拨,三是年度土地供应优先安排,四是国税总局可望对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销售和租赁等环节减免相关税收。

另外从建设部也传来好消息,该部正在会同央行制定“廉租房建设金融支持办法”,争取今年10月份制定出具体办法。今后,银行贷款将积极参与地方的廉租房建设。

交大管理学院房地产与项目管理中心胡昊教授认为,尽管上面规定了建设廉租住房两大资金来源,但是还远远不够。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十一五”期间廉租住房的建设资金每年需要500亿元人民币。要完全依靠地方财政看来还有缺口,还需要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譬如公开发行房地产信托基金、从即将开征的物业税中提取部分资金,还有社会捐赠等。

华师大张永岳教授提出,是否设计一个系列性的“基金体系”,包括公积金、廉租房专项基金、经济适用房专项基金、“限价房”专项基金乃至住房开发股票等等,充分运用我们越来越开放的金融业为低收入家庭谋福利。

各地办法可资借鉴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学习各地有益的经验对加快上海廉租房建设很有帮助。

香港地区通过建立“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解决不同阶层居民的住房难题,他们的住房保障资金主要来自于地区政府拨款。

香港地区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中分两类房屋,一类叫“居屋”、一类叫“公屋”。根据中低收入阶层不同收入情况和对住房的需求分别向他们提供“居屋”或者“公屋”。

建屋的土地由地区政府无偿提供,资金由地区住房部门开支,建设则由一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同时相应推出一个“公共房屋政策”,用非常低廉的价格向中下阶层居民出售出租“居屋”或“公屋”。不久前还推出一个“夹心层”住屋计划,把一批中低收入的居住困难户也纳入住房保障体系范围。

在实施住房保障体系过程中,地区政府还随时开展市场调控。当市场对住房需求减少时,就对土地供应进行控制;当市场对住房需求旺盛时就增加土地供应量,使市场时时处于监控和平衡之下。

据悉,近期福州市政府出台一批相关政策,如《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福州市限价商品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等,多层次、多渠道、多范围地缓解中低收入家庭居住困难。

《若干规定》推出5项“惠民”措施和办法,其中低收入家庭通过购买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拆迁户对接“限价”商品房、低保家庭和优抚对象申请租赁由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大学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困难职工在建立公积金制度基础上再发放住房工龄补贴等。

《管理暂行办法》还推出“限价”商品房,住房销售价格严格实行政府定价。尽快落实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渠道,市财政局安排1200万元专项预算资金用于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另外,还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发表于2008-10-29
帮顶
发表于2008-10-30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