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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杭州住房换约续租 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发表于2007-07-06
“为了这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我们已经等了多年了。”57岁的杭州人郦师傅拿着自己新房的钥匙,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

这是昨天发生在三墩都市水乡水曲苑的一幕。杭州市第四批“换约续租”安置交房工作在此举行,跟郦师傅一样,符合安置条件的另外47户人家,也终于等来了他们期盼已久的新房。

说起自己的住房条件,郦师傅感叹不已。他说之前自己跟父母一家共9人,一直租住在清河坊祠堂巷的一所老房子里,房子只有39.88平方米,祖父那一辈从1906年开始就租住在这里,最开始房租只要一斗米一个月,最多的时候住过15个人。1965年,房子曾经作为公房分给他们,但是因为历史原因,房子在70年代又还给了房东,一家人又过起了“寄人篱下”的生活。

郦师傅高兴地说,因为可以参加房改政策,所以最后拿到这套房子,只要6万多元。

杭州市房管局房产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换约续租”是落实私房政策后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杭州城区大约有450户左右的“换约续租”承租户租住在别人的房子里。这些人一般为中低收入的困难人群,年龄也基本上在40岁以上,他们租住在产权为他人的住房中无力搬迁,给真正的房屋产权人也造成极大的不便。为彻底解决“换约续租”现象,杭州市决定在两到三年内全面解决落实私房政策“换约续租”户的安置问题。

据介绍,目前杭州市已经安置了三批“换约续租”户,房源分别是三里亭、大关、流水苑和北景园。而本次的安置地点为三墩都市水乡水曲苑,房源户均建筑面积57.8平方米,最大建筑面积60.31平方米,最小建筑面积55.07平方米。选到房源的“换约续租”承租户可以选择继续租赁,租金按公房租金计算,经济条件好一点的承租户也可以选择购房,没有参加房改的按照面积规定可以参加房改,超出面积售价按经济适用房的标准计算。

这位负责人表示,此次交房结束,杭州成批的“换约续租”历史遗留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换约续租”这个历史代名词,也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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