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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发商翻脸购房者遭殃 消协提醒交定金要慎重

发表于2008-05-12
去年9月,140多位购房者与复华购物广场的销售代理商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只等今年3月开盘买房子。孰料开盘后,合同不能签,也要不回来。几经交涉未果,购房者将开发商与代理商告上了法庭。

复华购物广场的商铺坐落于嘉定仓场路361号。它由上海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并委托上海合巨实业有限公司代理销售。“事实上,上海合巨实业有限公司又将楼盘的销售权委托给了旗下上海新洲企业管理公司。”昨天,市民吴先生向记者反映,去年9月,他与其它140余名购房者与新洲公司签订了商铺认购协议书。“当时,新洲拿出了合巨的委托书。但为了保险起见,我还特意要求在协议书上加盖合巨公司的章。协议书上写明了商铺价格。之后,我付了3万元定金。”

但是今年3月份开盘后不久,4月17日开发商贴出公告,表明公司已经与合巨公司解除了委托合同。吴先生告诉记者,“我们和开发商交涉,他们声称对合巨委托新洲销售的事情并不知情,所以签的协议书不作数。同时称没有收到我的定金,不存在退钱一说。”

最终,吴先生和其他多名购房者于4月底将开发商与代理商等3家公司一并告上法庭。“3家公司的内部纠纷与我们无关,不应该让我们来承担后果。”

【代理商】

房产价值已翻倍,怀疑开发商违约

就此,记者联系了上海新洲企业管理公司负责人颜其春经理。“事实上,新洲公司就是合巨公司在嘉定注册的公司,我同时也是合巨公司的负责人。”颜先生表示,“两家公司都是经过开发商授权进行销售活动的,手续齐全。与购房者签订的协议也符合规范。我们现在怀疑是开发商企图违约,因为这段时间里房价翻了个倍。原来9200万的房子,现在已经值1.8亿元了。”但是,对于140多名购物者所交付了400多万定金的真实去向,颜经理却表示无法给记者具体答复,只是表示,“我已去嘉定公安局录过口供,法院也已经介入调查了,相信会给出公正的判决。”

【开发商】

委托代售不知情,没收到购房定金

上海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叶姓负责人表示,他们理解购房者的心情,他们也想尽快妥善解决此事。但是合巨公司委托新洲公司代为销售的事情他们完全不知情。新洲当时与购房者定的房价也没有经过他们同意。而且合巨公司销售所得并没有给他们,他们至今没有拿到购房者一分钱的定金。所以他们无法退还,也无法与那些购房人签订正式合同。

叶总透露,在开盘后就发现了新洲“违规”的问题,于是立即停止销售,核查新洲公司。“新洲是合巨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当地私自开设的企业,并且可能没有销售商铺的资质。现在我们停止楼盘销售,并责令新洲退还定金给当初的付款人,这也是我们对购房者的一种负责行为。”

【消协提醒】

别轻易交定金

对于如今频繁出现的交了定金买不到房的情况,业内人士分析,类似吴先生这样支付定金的形式只能证明吴先生有权买房,但没有签订正式买卖合同,购房者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不要轻易交定金,手里拿到钱哪有买不到房的”。

对此,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市民,首先应审查开发商销售房屋是否合法(看他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证)。

如合法,最好应确定房屋买卖合同内的房屋面积、价格等事项,然后再交纳定金。如不能确定合同内容,就交付定金,应让开发商就返还情形出具书面承诺。

同时,消费者一定要在交定金时签订书面协议,并约定违约责任。并且一再强调:“不要轻易交定金,手里拿着钱不怕买不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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