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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建设部:经适房不是投资工具

发表于2007-09-19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昨日表示,经济适用住房是解决住的问题,不是一种投资的工具。此外,建设部将做到五个落实,来确保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在昨日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沈建忠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解决住的问题,现在有人把它作为一种投资的工具,这次要消除。所以这次对经济适用房明确规定,5年之内不能上市,如果有特殊情况要上市,政府要回购。

他说,经济适用房的主要问题:第一是管理不规范,比如对供应对象把关不严,不该买的买了,该买的没买到。第二是标准上应该以建设小户型为主,结果建了大户型,去满足其他一些人的需求。

沈建忠指出,为确保《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24号文)能够真正落实,建设部提出要从五个方面入手。“首先,24号文件所明确的各项经济政策、优惠政策要落实。”他说,比如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棚户区改造和旧住宅区整治;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改善等。目前,中央有关部门还在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地方政府也在研究相应的实施措施,来保证这些措施能落实。 

其次,要保证建设用地落实。即三房的用地(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住房)要优先保证,这次还明确要计划单列,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要在土地供应计划中单列,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的用地必须要达到70%以上。

第三,要使资金落实。这次明确了廉租住房的资金渠道,“主要是四方面:即财政一般预算安排;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如果不够还可增加;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扣除管理费用、风险准备金等之外,剩余部分全部要用于廉租房建设;最后就是社会捐助等方面。”沈建忠还特别指出,中央将从财政上支持廉租房建设,主要是两方面:一是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给予支持;二是建立专项的廉租住房补助资金,帮助解决这个缺口。 

此外,还要落实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实施主体,要加强监管;最后,还要落实计划,如低收入困难户数、土地准备以及资金准备等。
发表于200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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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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