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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预售政策“从严” 预售许可证不得分批申请

发表于2010-04-02
 

郑州市出台“预售从严”政策,规定开发商要以项目为单位申请预售许可证,不得少量多批售房,借此提高房价。

如今的楼市,开发商分期领取预售许可证,少量多批售房,借此提高房价,成了惯例。昨天,郑州市房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今后,开发商要以项目为单位申请预售许可证,不得分层、分单元申请。

不得分批申请预售许可证

目前,开发商在申请预售许可证时,往往都是分批申请,在推出房源时也是分批推出,价格也是逐批提高。

《通知》要求,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原则上应以项目为单位申请预售许可证,不得分层、分单元申请;对开发建设规模较大、实行分期开发和分期交付的商品房项目,可按照分期开发的规模申请预售许可证。

业内人士认为,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开发商囤房和哄抬房价,增加市场供应,至少也能够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申请预售许可证需递交详细方案

今后,开发商在申请预售许可证时,需要递交详细的预售方案。预售方案要提供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建设方案,具体说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楼盘表、项目用于销售以及企业保留自有的情况、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情况、落实预售资金监管情况、项目销售计划和销售方式、预售价格及价格调整方式等内容。

对于商品房预售方案确定的保留自有房产,应符合“少量、合理”的原则,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不得销售,登记后如需转让,按单位房转让办理。

已备案合同变更需经批准

开发商卖了房子之后,合同要在网上进行备案,这也是防止一房多卖的有效措施。

此次要求,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后,必须通过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进行及时备案,并及时修改现场楼盘预(销)售表中的相关信息。

对已经网上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原则上不予变更。确需变更且符合相关变更规定的,开发商应持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关变更文件,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地产广告要标明房子价格

“古典主义建筑风格,精诚品质”、“稀缺纯大户社区,投资居住两相宜”……今后,房地产广告要提供给老百姓实实在在的信息,标明房子的销售价格。

按照规定,房地产广告主必须对发布的广告内容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应载明房地产广告主全称或代理销售、策划推广机构全称,预售许可证号,项目具体坐落、类型、配套设施、环境、销售价格及价格执行有效期等规定内容。发布房地产广告不得出现虚假、夸大、含糊等欺诈、欺骗性质的内容。不具备销售条件的,不得擅自通过媒体或展销会等形式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或盗用其他项目预(销)售许可证进行广告宣传。

重拳打击捂盘惜售

今年,将重点围绕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交易等环节,对在建并已进入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售房、未按规定时限开盘、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商品房预售管理有关规定的企业、执(从)业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曝光,并记入信用档案。

发表于2010-04-04
不顶不行
发表于2010-04-06
再怎么都会被钻空子
发表于2010-04-06
肯定是要严加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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