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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越城区农民也能办住房按揭了

发表于2007-06-27
■由村主要干部提供担保或村集体资产作抵押

■按农户年收入核定贷款期限及总额

越城区农民今后可以跟“城里人”一样,在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屋时办理住房按揭贷款。这是记者昨日从绍兴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获得的消息。

据悉,绍兴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即将推出的这种农民购房、建房贷款,将主要采用按农户年收入核定贷款期限和贷款总额,每年按照年收入一定比例归还贷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的方法,由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等村主要干部提供担保,或经村民同意,由村集体资产作抵押。

“这是我们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推出的新产品,切实帮助农民改善生活。”市区农信社一位负责人说。随着绍兴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不断深入,不少农民的建房或购房需求高涨,但由于没有可以抵押的相关权证,住房贷款一直是个难题,迫于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或投入建房资金的压力,大多数人被排斥在购房或建房的大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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