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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京:大型小区需配建10%中低价商品房

发表于2007-07-09
继严控房价涨幅之后,南京市又在住宅政策上“祭出新招”。据南京日报报道,南京市政府近日批转的市建委《关于中低价商品房建设与销售管理实施意见》

明确,主城外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以上的普通商品房住宅小区,原则上应配建10%左右的中低价商品房。同时还明确规定了中低价商品房建设办法、供应对象以及价格、销售、资金管理等。

分析人士认为,南京市政府的这一做法可谓独树一帜。政策性住宅的目标群体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其价格约是相邻地段普通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的80%。但是这种“一刀切”式的行政干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把政府责任推脱给开发商和市场的嫌疑。利弊共存,尚待时间检验。
发表于2007-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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