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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能靠保障房来平衡房价

发表于2012-07-27
 看到的一些房价统计数字中,有些地区是将初建成的那部分保障房的价格混同在楼市房价一起来平均计算,就如同有的将城市大边缘的县城划归本城市区一并来计算一样,由此,摊薄了房价,好象房价有所大幅下降,其实这不过是自欺欺人,实际上有些 地方商品房价并没有明显大幅下降,而做为保障房其价格更不能拿来与商品房价格找“平衡”。
发表于2012-07-27
 人们都知道,在2012年底前,将会有一大批保障房交付使用,如果都要混在一起进行房价统计,那2012年底自然会起到房价“大幅下降”的效果,而实际呢?真正的房地产市场上的商品房价并没有大幅下降。所以,人们所关心的房价统计不应该将保障房混在一起统计,而只能是一个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商品房。
发表于2012-07-27
 人们都知道,在2012年底前,将会有一大批保障房交付使用,如果都要混在一起进行房价统计,那2012年底自然会起到房价“大幅下降”的效果,而实际呢?真正的房地产市场上的商品房价并没有大幅下降。所以,人们所关心的房价统计不应该将保障房混在一起统计,而只能是一个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商品房。
发表于2012-07-27
 房价的计算和统计应该是有所区分的,如商品房的价格、二手房的价格、保障房的价格等,就象商品房不能与二手房混算一样,也不能和保障房混在一起计算。还有一个范围问题,是主城区还是县市区,等等。保障房中有经济适用房、廉租和廉价房等,价格很难在一起用所谓的平均数据统计,限价房是政府行为,也不能与市场上的商品房价一起统计。比如大连的经济适用房一个平方米不到4000元,而大连的即使是在相类似地角的商品房平均价格每平方米也在万元以上,所以不能平均计算,就如同本城市的房价不能与本地区县城房价平均计算出一个城市的房价一样。
发表于2012-08-02

平衡房价,哈真好笑,多少上位者的利益分不开啊

发表于2012-08-02
发表于2012-08-06

坑爹啊

发表于2012-08-09
发表于2012-08-14
治标不治本啊
发表于2012-08-14
那点保障房只是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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