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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莫把房地产调控当作汽柴油调价

发表于2009-10-30

2008年12月20日出台《国务院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131号文)提出“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其中,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等等。

当时明确规定截止于今年12月31日。大众都在猜测,这些优惠政策是否将停止实施。

本来房产政策和汽柴油价格没有多大的关联,现在忽然感觉房地产的政策调控和汽柴油价格调整的的模式有点相像起来了。

自今年5月发改委颁布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中国成品油价格基本遵循了一月一调的规律,而每月的月末也被舆论普遍视为调价的“窗口期”。

如果说,房地产政策调控,2007年,是严厉调控,整个一年,力度发挥到极致,而2008年底,政策突然180度转向,一下子宽松起来。

现在又到年底了,又进入房地产政策调控的“窗口期”,一切猜测、疑惑、揣摩的迅速蔓延。

大凡到了汽柴油调价的窗口期,加油站门前往往是排起了长龙,挤满了等待加油的车辆。为的是省下每升三、五毛钱。

而今年,房地产政策的优惠期也到了窗口期,报载,上海楼市日成交量达到了日均千套以上。房地产交易也排起了长队。因为错过“窗口期”,绝不是三、五毛钱的问题,而是房价的10%,一套普通住房,至少也得多支出几万到十几万。

汽柴油的产业链很短,无非是开采、提炼就成为终端产品。而房地产的产业链很长,涉及到将近百个行业,周期最快也要二、三年时间。

汽柴油调价好歹有个国际石油价格作为依据,以此来决定是还是跌价。是可以在全球、全国统一量化的。房地产价格主要由区位和品质决定的,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量化指标。

汽柴油等生产资料,可以通过流通来平衡价格的。房地产是不动产,是不能流通的。因此它不能通过流通的手段来平衡价格

“窗口期“也算是由于汽柴油实行调价措施以来,产生是一个新词汇,现在房地产也出现了”窗口期“,如果中国每个行业都出现“窗口期”例如钢铁、煤炭、汽车、化工、粮食、金融都出现政策的“窗口期”那么全国一年的每一天都将是“窗口期”。

政策需要有个连续性、稳定性,长期性,不能每年都变,至少要能管几年。幸亏是“规”出现了“窗口期”,已经够折腾老百姓。如果法也出现“窗口期”,岂非更乱套了。

其实,经济复苏还须房地产业出力,不能轻易打压住宅需求。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同比增长33.4%,而房地产开发同比增幅只有17.7%。明年“四万亿计划”(基建居多)的威力肯定会衰减。如果住宅市场重陷低迷,则开发增速很可能会随之回落。

经济尚未复苏,同志仍需努力。决策的领导们,莫把房地产调控当作汽柴油调价。

发表于2009-10-30
      现在怎么越来越多那些地产商的走狗了,真的是为了钱什么都可以不要吗?照你说的这样,老百姓的日子还活不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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