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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土部:开发商“囤地”两年将无偿收回

发表于2012-06-08

新办法规定属政府行为造成土地闲置情形

●因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

●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造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用途、规划和建设条件开发的

发表于2012-06-08

●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的

●因处置土地上相关群众信访事项等无法动工开发的

●因军事管制、文物保护等无法动工开发的;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其他行为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闲置的,也将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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