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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专家解读】“新国五条”出台,看专家如何解读

发表于2013-03-06

新国五条,是指在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五项调控政策措施,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政策内容:

第一条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职责。各地要从严把握和执行房价控制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确定的各项调控政策,房价过高的地区要加大调控力度,着力改善供求关系,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第二条 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政府投入和贷款支持力度,确保2013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11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要切实抓好工程质量安全。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分配制度和退出机制,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公正、管理科学有序。

第三条 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已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

第四条 认真落实2013年的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加快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放。认真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五条 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抑制租金过快上涨。加强市场监测和监管,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新“国五条”10大核心细则

1、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2、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3、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

4、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城市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5、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

6、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7、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国务院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8、2013年起,各地区要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从工程投资和形象进度、交付时限等方面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稳步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

9、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10、各地区要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即2015年底,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

我们来看看专家们是如何解读的……

发表于2013-03-06


经济学家华生认为:新“国五条”方向正确。

过去房地产交易环节个税按1%征收,是鼓励房地产发展,现在恢复到20%,才是恢复税法的本来面目。

发表于2013-03-06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建议:细则目前仍不够细,应进一步细化的政策包括政府对真正刚性需求者的第一套房如何进一步放宽条件;旧房换新房者如何进行支持;如何鼓励长期租房等。

发表于2013-03-06


合富置业首席市场分析师龙斌:新政只能短期控房价

本次国务院颁发的“新国五条”细则,无论是更明确二套房贷款收紧还是卖房征收20%的税,仍然是是按照此前调控的思路,在需求上做文章,抑制需求、增加交易成本,并不合理。短期内确实能平稳房价与稳定预期,但几个月后将没有实质性影响。

龙斌表示,对房子转让收税,并不是第一次,但新政规定最大的难度在于操作。老百姓一点小所得转让都要收重税,增加了交易成本,对市场正常扭转也将造成不利。房子交易是买卖双方协商的,卖方知道要收重税,可以在报价上把税加上去,最终不利的将是买房,无疑又抑制了这部分需求。

发表于2013-03-06


韩世同:新政调控 治标不治本

提高二套房贷首付利率可能会使市场上一小部分改善型客户持观望态度,但对购房决心比较大的客户来说,增加一成首付对其购房行为不会有太大影响。市场上以首次置业的刚性需求为主,所以收紧二套房贷整体上对市场影响不会很大。对于卖房征税20%,韩世同表示,这个会对二手房市场的影响来得比较直接,业主惜售,最终会导致量跌价升现象。20%征税肯定会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转嫁到买家身上,这就直接增加了购房者的负担,将越来越多的年轻刚需绑架在房子上。

政策调控短时期内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房价在近期内很难回归到合理价位。韩世同表示,主要原因不在于首付给几成,利率有多高,个税征多少,而在于各种制度的不合理,包括住房制度的不合理、土地制度的不合理、税收制度的不合理、货币制度的不合理等。新政对房价调控只是治标不治本。

发表于2013-03-06


周峰:20%个税动辄过十万 大大增加交易成本

满堂红地产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表示,如果按照新政卖房按产额征收20%个税,会在一定程度上误伤购房者。卖房征收20%个税,这笔费用最终是会回落到购房者身上,对于他们来说将会是个沉重的负担。对于部分房改房,买入的时候价格过低,大部分都是几万块一套,如果这部分房子也按20%进行纳税,基本上就相当于房子总价的20%了。

发表于2013-03-06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说:“房产税导致交易成本上涨,指望用它将高房价一下子打压下来是不大现实的。”推行房产税,不仅仅是一个调控房地产的重要经济手段,而且它是地方财政今后一个比较稳定的来源之一,这就涉及到财政体制的问题。

发表于2013-03-06

作为购房者的你又是怎样看的呢???

发表于2013-03-06

希望能够本着出发点执行下去,而不会出现适得其反的效果

发表于2013-03-06

越调越涨,还真是这样,老百姓都恐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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