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政策普及】《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三大亮点!
- 发表于2013-07-04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亮点之一是新设了行政许可。
新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同时,经营劳务派遣公司的门槛也相应提高,其注册资本从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 发表于2013-07-04
新法的亮点之二是细化了同工同酬的条例。
新法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发表于2013-07-04
新法的亮点之三是对“三性”工作岗位作了具体界定。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 发表于2013-07-04
我们需要的,除了工资还有“归属感”!
- 发表于2013-07-04
不能简单地用薪酬高低来评价二者的区别。
- 发表于2013-07-04
希望企业可以主动实施
- 发表于2013-07-04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什么意思
- 发表于2013-07-04
什么时候能提高我们的工资啊
7月1日,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对劳务派遣工有了新的规定!
随着《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劳务派遣”新规定的实施,“劳务派遣”也将面临更多改变……
先给大伙儿看看《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三大亮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