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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浙江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绍兴县上虞市撤县(市)设区

发表于2013-11-07

新华网浙江频道11月3日电 国务院日前作出《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绍兴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浙江省政府发出《关于调整绍兴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决定对绍兴市部分行政区划实施调整。

发表于2013-11-07

此次调整的主要内容是:撤销绍兴县,设立绍兴市柯桥区,以原绍兴县(不含孙端镇、陶堰镇、富盛镇)的行政区域为柯桥区的行政区域;撤销县级上虞市,设立绍兴市上虞区,以原上虞市的行政区域为上虞区的行政区域;将原绍兴县的孙端镇、陶堰镇、富盛镇划归绍兴市越城区管辖。

发表于2013-11-07

绍兴市原辖越城区、绍兴县、上虞市、诸暨市、嵊州市和新昌县。规划调整后,绍兴市由下辖“一区五县(市)”变为“三区三县(市)”,市区面积由362平方公里扩大到2942平方公里,人口由65.3万增加到216.1万。

发表于2013-11-07

据介绍,绍兴市这次行政区划调整,与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一致,有利于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共享资源,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有利于有效集聚资本、技术、人才、信息等高端要素,促进绍兴城市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实现功能优化、互补互利、融合发展。

发表于2013-11-07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提请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绍兴县和上虞市行政区划调整有关机构名称等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等。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主持,副主任车晓端、黄秋生、吕斌、施淑汝、王继岗、徐挺富、阮坚勇及秘书长寿炳尧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月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惠明、市检察院检察长胡东林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黄文泽应邀参加会议。

发表于2013-11-07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绍兴县和上虞市行政区划调整有关机构名称等问题的决定》,对绍兴县和上虞市行政区划调整中,有关政权机构名称、人民代表大会届次、代表任期、人大常委会及“两院”有关人员职务名称、两区对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现行决议决定适用问题等作出决定。

发表于2013-11-07

会议要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充分认识这次区划调整的重要意义,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协助做好各项工作。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和谐有序;积极动员广大代表支持和参与,确保区划调整工作顺利推进。

发表于2013-11-07

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市人大机关副局级以上领导列席会议。

发表于20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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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1-09

这个要顶起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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