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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识破购房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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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教你识破购房陷阱
房天下网友(过客)
发表于
2012-08-23
进微信群讨论
一直以来,房地产开发商就是奸商的代名词——他们唯利是图,不遗余力地压榨老百姓的血汗钱,任凭道德的审判也难撼利益熏心;他们面目狰狞,公开叫嚣没有义务为穷人盖房子,面对板砖无数,却也能闲庭信步,心安理得;同样也是他们,能为自己的私生活挥金如土,而面对骨肉同胞的不幸遭遇却一毛不拔,冷眼旁观……
凡此种种,国人对开发商群体的集体谴责,甚至将其推上道德的审判台,原因无外乎在既有的体制下住房承载了国人过多的不可承受之重。
作为这个群体中的一员,扪心自问,良知尚在,故受朋友之邀,将自己从业10余年的经验汇编成文,并发表于贵地,希望能为有置业需求的朋友提供一些有益的见解。
愿大家都能有一个美满的“家”。
——一位血管里流淌着道德血液的开发商
2011年8月3日
购房陷阱一:售后返租,看上去很美
住宅项目基本上不会采用售后返租的销售模式,而一些地段较差的商业项目大多会采用这种伎俩。但是这些项目往往孕育着多重风险,甚至是一些致命的风险。
先解释一下什么叫售后返租
售后返租,顾名思义,就是开发企业将物业销售给购房人,同时再与购房人签订面向特定租赁对象、特定期限和特定的租赁合同。
举例来说,有一大型商业项目,开发企业将项目拆分销售给众多购房者,同时这些购房者将已购物业出租给开发企业指定的租赁对象3年时间,为此开发企业或者其指定的企业在租赁期内每年支付给购房者当时购房款8%的租金作为回报。而这3年的租金可以一次性折抵购房款,也就是说假如当初10000元一平米的物业,只要你签订了这个租赁合同,即可用7600元一平米的价格购得,但是前3年的租赁期间你将收不到任何回报,只能等3年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再约定租金。
先让我们来分析一下,为什么开发商会采用这种销售模式:
1、投其所好,便于销售。开发企业就是看中一些购房人贪图省心,租给开发企业或者其指定的企业后省去了自己奔波出租的麻烦。
2、让销售更有噱头。这些商业项目往往地段比较差,难以形成商业气候或者需要较长时间的培育,导致开发企业资金回笼速度慢,财务成本上升等原因。所以就将其包装成理财产品来卖,以总价小、回报稳定、坐拥物业来打动购房者。
3、占有溢价利润。这类项目往往采用先提价后返租的方式来销售,销售价格一般都比周边散售类同性质非返租物业要高出许多。即便是返租额抵扣后也不见得要比周边类项目价格低。
4、转嫁风险。这类项目基本上不会和购房者签订太长时间的返租合同,因为返租只是为销售,将项目销售一空这才是目的。所以签个3年的返租合同就足够了。不过关键就是这个3年(商业项目的培育期一般就是开始的这3年),如果商业项目培育成功,开发企业盈利点就是吃租金的差价;如果商业项目培育失败,开发企业是绝对不会吃亏的,反正已经卖完了,最坏的打算就是付3年的租金,然后拂袖而去,的风险也只能由购房者自己承担。
房天下网友(过客)
发表于
2012-08-23
不同意楼主忽悠,集体用地可以产权到户,可以上市交易,只是有产权证没土地证!!
房天下网友(过客)
发表于
2012-08-23
集体用地能上市交易??????你去查一下土地法吧。我不多说了
房天下网友(过客)
发表于
2012-08-23
集体用地只允许在集体内部进行流转。集体用地土地证是又得,但是只有一个不能分割的大土地证,目的就是防止私下公开流转。产权证也不叫产权证,叫确权证,根本就不是商品房的产权证。你到底懂不懂???
房天下网友(过客)
发表于
2012-08-23
那已经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楼了,也都经村委会卖了,也确实没产权证,怎么办?现在都住了快10年了。请楼主给个意见
第叁拾捌年夏至
发表于
2012-08-23
那已经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楼了,也都经村委会卖了,也确实没产权证,怎么办?现在都住了快10年了。请楼主给个意见
第叁拾捌年夏至
发表于
2012-08-23
楼主说的确实专业
请继续
谢谢分享
第叁拾捌年夏至
发表于
2012-08-23
只要我又时间,我一定还会写下去
第叁拾捌年夏至
发表于
2012-08-23
说是房产论坛,看样子也没几个懂房产的
第叁拾捌年夏至
发表于
2012-08-23
这个政策目前遭到了决策层的质疑,有些地方已经停掉了,但是有些地方还在换着名目干,呵呵,办法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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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此种种,国人对开发商群体的集体谴责,甚至将其推上道德的审判台,原因无外乎在既有的体制下住房承载了国人过多的不可承受之重。
作为这个群体中的一员,扪心自问,良知尚在,故受朋友之邀,将自己从业10余年的经验汇编成文,并发表于贵地,希望能为有置业需求的朋友提供一些有益的见解。
愿大家都能有一个美满的“家”。
——一位血管里流淌着道德血液的开发商
2011年8月3日
购房陷阱一:售后返租,看上去很美
住宅项目基本上不会采用售后返租的销售模式,而一些地段较差的商业项目大多会采用这种伎俩。但是这些项目往往孕育着多重风险,甚至是一些致命的风险。
先解释一下什么叫售后返租
售后返租,顾名思义,就是开发企业将物业销售给购房人,同时再与购房人签订面向特定租赁对象、特定期限和特定的租赁合同。
举例来说,有一大型商业项目,开发企业将项目拆分销售给众多购房者,同时这些购房者将已购物业出租给开发企业指定的租赁对象3年时间,为此开发企业或者其指定的企业在租赁期内每年支付给购房者当时购房款8%的租金作为回报。而这3年的租金可以一次性折抵购房款,也就是说假如当初10000元一平米的物业,只要你签订了这个租赁合同,即可用7600元一平米的价格购得,但是前3年的租赁期间你将收不到任何回报,只能等3年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再约定租金。
先让我们来分析一下,为什么开发商会采用这种销售模式:
1、投其所好,便于销售。开发企业就是看中一些购房人贪图省心,租给开发企业或者其指定的企业后省去了自己奔波出租的麻烦。
2、让销售更有噱头。这些商业项目往往地段比较差,难以形成商业气候或者需要较长时间的培育,导致开发企业资金回笼速度慢,财务成本上升等原因。所以就将其包装成理财产品来卖,以总价小、回报稳定、坐拥物业来打动购房者。
3、占有溢价利润。这类项目往往采用先提价后返租的方式来销售,销售价格一般都比周边散售类同性质非返租物业要高出许多。即便是返租额抵扣后也不见得要比周边类项目价格低。
4、转嫁风险。这类项目基本上不会和购房者签订太长时间的返租合同,因为返租只是为销售,将项目销售一空这才是目的。所以签个3年的返租合同就足够了。不过关键就是这个3年(商业项目的培育期一般就是开始的这3年),如果商业项目培育成功,开发企业盈利点就是吃租金的差价;如果商业项目培育失败,开发企业是绝对不会吃亏的,反正已经卖完了,最坏的打算就是付3年的租金,然后拂袖而去,的风险也只能由购房者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