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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越城区实施安置新政 城中村改造推行高层集聚安置

发表于2013-12-09

“如果没有城中村改造,怎么可能住得上那么好的房子。”在市区世禾新村,70多岁的赵大爷连连称赞。

城中村改造的“绍兴模式”,在全国都有一定的影响力。今后,我市的城中村改造又有哪些新动作?昨天,记者获悉,我市已经出台最新政策,越城区区域城中村改造推行高层集聚安置。

发表于2013-12-09

推行高层集聚安置,有两个方面值得注意。一个方面是推行高层建筑,以后,越城区区域内因城中村改造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推行以高层建筑方式安置被征收人(即城中村改造中的被征收房屋权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高层安置项目的容积率原则上控制在2.5左右,能高则高。

还有一个方面是,推行安置集聚化。也就是说,今后,将加强高层安置项目的统筹布点规划,打破村庄界线,对城中村改造中的被征收人进行集聚安置。

发表于2013-12-09

人均保底安置40平方米

今后,在高层安置小区建设方面,将推行一种安置标准化的原则,主要是按有关建设标准结合安置实际设计合理户型,并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位等,按城市小区标准配足物业及社区配套服务用房。

发表于2013-12-09

其实,对于被征收人来说,安置政策是最关心的,尤其是,可以得到多少面积的安置。

我市规定,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确定应安置面积。安置面积低于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按人均4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给予保底安置;超过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就近一档安置。

发表于2013-12-09

与此同时,被征收人因安置房套型选择,致使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超过安置房屋建筑面积40平方米(含)以内的,超过部分作货币补偿;超过40平方米以上的,可按套型就近一档安置。

推行高层安置,我市还出台了优惠政策,比如说,对高层安置小区用地,优先给予用地指标保障,可按出让方式供地;在高层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建设规费参照现行市经济适用房建设规费收取;高层安置房的物业管理费按高层住宅不高于三级标准收取等。

发表于201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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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12-09

发表于2013-12-09

八错八错

发表于2013-12-09

妥妥的

发表于2013-12-09

亲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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