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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楼市“找茬”式博弈模式已经形成

发表于2011-12-14
楼市观察

开发商不要光指责买房人没有“契约精神”,而应先提高自己的诚信度,百分百地兑现售楼时的承诺,别再用“房价只升不跌”的神话来忽悠购房者。

近期一些楼盘的降价,引发了部分业主的强力反弹,特别是那些期房业主。二期楼盘蓦然比一期每平方便宜了好几千元,一套房子就是几十万的损失,自己的房子一天没住,半辈子的收入就这么没了?

在这种心理之下,最近一些降价的楼盘,遭遇到了老业主的“维权”:要求退还差价、要求退房,甚至还引发了一些冲突。这受到信仰“契约精神”的人严厉抨击:房价跌了,找开发商补差价;房价涨了,怎么不找开发商?

发表于2011-12-14
但现在市场环境变了,政府坚持调控不放松,房价的上升通道被阻断,买房人自然有了自己的“小盘算”,会找开发商的“茬”。例如,把“买贵了”的晦气找到开发商最难掌握的配套设施上,近期某楼盘业主称:开发商原本承诺业主子女可以就读市重点中学,配套三甲综合医院,现在都有了变数。以此为由进行“维权”,要求补偿或退房。这个颇具代表性的个案表明,在降价潮中,购房人通过找开发商的“茬”,以便施压,这种博弈模式已经形成。
发表于2011-12-14
还要看到,由于限购政策的出台,买房需要资格,而非首次购房则需要承担更多的借贷成本。这意味着住房难以如过去一般自由交易,其商品和投资属性被弱化。购房人在出手时,需要更加慎重,如此一来,开发商在交易中的强势地位必然发生逆转。所以游戏规则也要改一改,开发商不要光指责买房人没有“契约精神”,而应先提高自己的诚信度,百分百地兑现售楼时的承诺,少拿自己不可能完全掌握的配套设施来忽悠,别再用“房价只升不跌”的神话来忽悠购房者。
发表于2011-12-14
有人将业主在房价下降时的“维权”行为斥之“房闹”、“无契约精神”。其实,别说是业主,就是航运公司造船、租船,在合同成立后,如果市场价格有剧烈波动,也会请律师找对方“违约”的茬,推翻合同,或者变更价格。

因此,“找茬”本身还是在法治的游戏规则里,对业主没必要上纲上线;当然,打砸售楼处则是彻底违法了。

另一方面,消费者自己也要多留神儿,不要轻信没落实在合同上的承诺。

基于游戏规则的改变,当前有必要建立起政府监督、律师等专业人士深度参与、消费者诉求充分表达、严格约束房产商承诺的公平、自由的新购房机制。

沈彬(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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