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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租来的写字楼已抵押给了他人,蒙在鼓里的租赁人被勒令搬离

发表于2011-12-20
租来不到一年的写字楼,用来开办了一家公司,可是前几天突然有人找上门,要求公司搬离大楼,给租赁老板来了个措手不及。日前,在柯桥开公司的王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他希望通过自己的案例,给广大租客提个醒。

王先生今年上半年在柯桥某大厦租赁了一套200平方米的写字楼,办了一家外贸公司。当时,他与房东签订了两年的租赁合同。经过半年多的运作,王先生的公司办公桌椅都购置齐全,员工也招聘齐了,业务渐渐有了起色,各项工作都进入了正轨。

发表于2011-12-20

可是,就在前几天,一位陌生人找到了王先生的办公室。对方称,王先生公司所在的房子抵押给他了,因为房东现在还不出借款,他可能要履行抵押手续,希望王先生搬出这个房子,以免影响到房子被抵押时的价值。

王先生立即给房东打了个电话了解事件经过。原来,房东在一年多前,向那个陌生人借了100万元,并将这套写字楼抵押给了对方。可是,现在借款还款日子到了,他手上没钱还不出,只好履行抵押手续了。

发表于2011-12-20

“现在不知道我到底用不用搬,抵押人有权解除我的租赁合同吗?”王先生说,公司刚刚有点起色,又要重新找地方,太麻烦了。他认为,自己的租赁合同还没有到期,应该不用搬离写字楼。

就此,记者咨询了有关律师。一位郑律师告诉记者,王先生所在的写字楼房屋抵押权设定在先,承租权设定在后,但是王先生并不知道房屋已经设定了抵押权。这种情况下,抵押权人是否有权解除与房屋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应以是否损害所抵押房屋的价值、影响房屋抵押权的实现为前提条件。

发表于2011-12-20

也就是说,如果确实是由于承租人承租的原因而造成所抵押的房屋贬值或者是给实施抵押权造成困难的,就应赋予抵押权人有权在特定条件下解除房地产租赁合同的权利。因此,如果王先生的承租关系的存在而影响诸如房屋拍卖价格的,那么抵押人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不过,郑律师指出,房主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新房主不具有约束力。但是,房主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房主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房主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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